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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校区“国都化工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来源: 日期:2020-09-09作者: 浏览量:

“国都化工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东北石油大学秦皇岛校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由国都化工有限公司出资20000元,特设立“国都化工奖学金”,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资助对象

东北石油大学秦皇岛校区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全日制专科(大学二年级)在校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及标准

一、特等奖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上一学年智育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15%以内,并且每门课均在及格以上;

4、英语通过省三级半,体测成绩良好及以上;

5、在校区、系部或班级内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

二、优秀奖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上一学年每门课在及格以上及综测成绩在班级前30%者;

3、英语通过省三级半,体测成绩良好及以上;

4、在校期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下列某一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文体贡献奖

在市级以上文艺或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学生,或在校运动会上两项第一名者。

◇社会工作先进奖

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工作热情高、工作积极、同学和师生认可度高、工作事迹突出的的学生干部。

◇精神文明奖

1、凡在校学生,不论在校内外,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并受到对方的书面表扬或各类报导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举止文明,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尊敬教师,团结同学等事迹突出者。

◇社会实践奖

1、凡在校学生,能够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利用假期进行一些有实际意义的课题调查,并且能深入到工厂、农村、部队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广泛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个人或组织)。

2、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优秀论文。

以上奖学金评选,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第三条 应当取消受助资格的情形

1.因各种原因退学、保留学籍者。

2.恶意不交学费及住宿费者。

3.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四条 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

本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奖学金分设特等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评选5名,2000元/人;优秀奖学金,评选10名,1000元/人。(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人数不足15人,以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第五条 程序

1、资助方将奖学金存入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

2、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人员组成为国都化工有限公司2人、秦皇岛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1人、校区团委负责人1人、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学生工作负责人1人共5人。

3、学生本人填写并向系部提交“国都化工奖学金申请表”,辅导员审核、签字,所在系部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

4、由系部提交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申请表,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评选委员会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并在校区公示3天。

6、上报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由计划财务处将奖学金款打入学生银行卡,国都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委托公司其他领导来校区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国都化工有限公司

东北石油大学秦皇岛校区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