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美化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校园人工湖、绿化地、荒地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保障师生员工和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绿化美化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湖周围醒目位置设置充满温情的安全警示牌。
二、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钉、拴、刻、划、攀折树木,不准在绿化区域乱倒垃圾和杂物。不准损坏美化建筑物,绿化灯具,绿地喷灌设施、园林标识等。
三、不准在绿化区附近堆放有毒、有害、易燃等物品,不准在绿化区内焚烧树叶和杂物。
四、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五、不准在公共绿地、美化景点、苗圃内擅自移伐树木花草、毁林种植、垦地种菜。
六、不准在绿地内堆放杂物,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损毁花木。
七、不准在树木上钉挂、刻画、缠绕铁丝、架设电线(缆)和照明设施。
八、不准在绿地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圈围树木和绿地、设置广告牌。
九、不准在离树干一米范围内埋设影响树木生长的排水、供水、供气、电缆等各种管线。
十、不准在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网(摊)点。
十一、在草坪上行驶、停放各种车辆。
十二、其他损坏校园绿化及其设施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