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需要已经通过专升本考试,并且被本科院校录取的毕业生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到毕业生所属系(部)辅导员处确认是否升本,并签订相关协议。毕业生必须交回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及毕业生推荐表。对于已经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果选择继续升本,则需要签约的就业单位出具解约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将解约函及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推荐表一并交回给各系辅导员,否则不予办理升本手续。同时,不到校确认信息的毕业生,将按照待就业毕业生予以派遣。
如毕业生本人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到校确认升本信息,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代办人办理时需要携带升本毕业生本人签字的委托办理声明,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以及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
如毕业生被本科院校录取后,不想到本科院校就读,也需要到校签订相关协议。
本人到校确认需要携带的手续:
1.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已签约毕业生,需要提供签约单位的解约证明);
2.毕业生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他人代办确认,需要携带的手续:
1.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已签约毕业生,需要提供签约单位的解约证明);
2.毕业生推荐表;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系部毕业班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
秦皇岛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