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落实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4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学生安全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冀教电【2020】19号)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要求,结合黑龙江省、河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内容,维护广大同学的身体健康,确保学生安全有序返校,校区安全开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现制定《秦皇岛校区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 长:张向利
副组长:王旭光、于坤、各系(部)大学生党支部书记
成 员:全体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及团委全体人员
二、工作要求
1、坚决响应国家号召、服从政府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2、各系(部)学生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切实抓好防控政策的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数据材料,做到“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做好各项工作”。
3、各系(部)学生工作组在接到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后,应立刻按照本方案开展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做好开学前预防控制工作
(1)建立校区、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时刻关注学生健康状况。指导正在发烧或有疑似症状的学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
(2)开学前全面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学生的专业、年级、班级情况,掌握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流动情况及返校的车次(航班)。校区学工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批次返校时间表。对于返校较为集中的学生,校区将安排车辆组织接站。
(3)对于假期返回湖北的学生,即使学校开学,也必须要求学生根据湖北延长假期规定暂不返校,已到校的要在校隔离观察14天。
(4)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及防控知识的普及,利用校区公众号、易班及校聘云等平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及防控要求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控疫情意识,确保每位学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
(5)通知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返校,不得提前返校,返校期间不允许带病返校上学。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返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对于给疫情防控带来不良影响的学生,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法律法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6)如有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返校的,须经系(部)批准(研究生还需经导师批准)后,报秦皇岛校区预防与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才可以返校。
(7)告知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民众有接受人身活动范围限制的义务。
另根据秦皇岛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各项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职务的,对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传播扩散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校园管理,实行严格的出入校园、公寓管理制度
(1)学生返校后应尽量减少外出,必要出入校园、公寓时应主动将本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出示给门卫、楼管等工作人员,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2)按时关闭公寓大门,规范学生作息,辅导员要做好查寝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回寝,避免学生校外留宿,减少病毒感染风险。
3、配合做好疫情处理等工作
如学生返校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辅导员老师报告,辅导员确认情况后上报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组,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
(2)学生本人及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在寝室自我隔离,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外出,等待学校统一安排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医诊断。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应该送专门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4、加大开学后防控力度
(1)严格做好日常防护工作,落实晨午体检制度,以寝室为单位每日晨午向辅导员老师汇报体温及身体健康情况,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立即报告辅导员老师。
(2)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踪及登记制度,关注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掌握学生生病情况,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上报。
(3)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作息习惯,增强体质和自身免疫力。
(4)督促学生加强寝室卫生,每天开窗通风。
(5)引导学生在校园内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上课及就餐时分散就坐。
(6)疫情解除前,各系(部)不得组织各种大型学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7)动员各级团干部、学生干部、学生党员、预备党员,狠抓防控措施的落实,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要严格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临阵退缩、拖沓应付,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表彰,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严明纪律、坚决予以处理。
(8)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帮助学生在疫情期间丰富心理调适技能,舒缓情绪,保持身心健康。
秦皇岛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秦皇岛校区团委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