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评价,是评定奖学金、专升本报名、评优、推荐就业等的主要依据。大学生综合测评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计算和排序。综合测评分包括基础分、加分(一)、加分(二)三个部分,各项权重分别为85%、10%、5%。其中,加分(一)为职务及参与活动加分,加分(二)为学生行为规范加分。
综合测评分= 基础分*85% +加分(一)*10%+加分(二)*5%
一、基础分—“智育”分
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有资格计算其基础分;反之,基础分为零。
n
∑ 第i科课程成绩
i=1
基础分=
本学期所学课程总门数
1、公式中的“课程”包括了本学期德育课、体育课、实践课等一切课程,以教务系统为准
2、经补考通过者,不再算分。所有任选课成绩不予计算。
3、缓考课程的成绩按补考后的实际成绩计算。
二、加分(一)---- 职务及参与活动加分
1、学生干部职务加分
分值 |
职 务 |
0-40分 |
校团委学生支部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校社团联合会主席、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学工办大学生思想教育助理团团长、国旗班班长。 |
0-35分 |
校学生会、校社联、校青协副主席、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副主席、学工办大学生思想教育助理团副团长、国旗班副班长。 系(部)团总支副书记;系(部)学生会主席。 |
0-30分 |
校团委学生支部部长;校学生会、校社联、校青协、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部长;学工办大学生思想教育助理团部长;校级社团负责人(正职)。系(部)学生会副主席。 ;团支部书记、班级班长。 |
0-25分 |
校团委学生支部副部长;校学生会、校社联、校青协、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副部长(楼长)、学工办大学生思想教育助理团副部长;校级社团负责人(副职);系(部)团总支部长;系(部)学生会部长;国旗班成员。 |
0-20分 |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层长;系(部)团总支副部长;系(部)学生会副部长。 |
0-15分 |
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 校、系(部)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协、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工办大学生思想教育助理团干事。 |
0-10分 |
寝室长。 |
----学生干部兼职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职务加分。
----学生干部任职表现由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并根据其表现给予加分。
----各相应的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学生组织机构设置和学生干部职位数,并在每学年开学初在全校公示。
2、省级及其以上科技竞赛及活动加分
所有省级及其以上科技竞赛和活动,均由学生院认定其参赛级别,并以学生院下发的通报为准。通报需注明学生所在班级。对省级及其以上科技竞赛和活动,参加国际级比赛获得前三等奖者,分别加80、75、70分;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等奖者,分别加65、60、55分;参加省(部)级比赛获得前三等奖者,分别加50、45、40分。
3、开展科技活动获得国家专利者,加30分。通过国家外语六级统考、国家计算机三级考试者分别加15分,但只限当学期加分,且大学期间只加一次。所撰写的研究论文被EI、SCI、ISTP检索者,加30分。
4、其它校园文化活动加分
----所有校级及其以上竞赛及活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团委认定其参赛级别,并以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团委下发的通报为准。所有系级竞赛及活动以系部下发的通报为准。
----所有校级活动只要涉及到加分,即应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团委参与方可加分。
----活动结束后7天内,活动组织部门必须将通报上交到相应的主管部门。
----所有通报均需注明学生所在班级和参加活动时的身份,以备师生监督核查。
----所有通报的下发,均在校级、系级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校级通报的权限为0—15分;系部级的权限为0—12分。
----以集体形式参加竞赛或活动的,按照贡献大小视具体情况酌情给分,加分情况以通报为准。
----作为各种活动的组织者,学生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工作,不予加分。
----同一活动受不同级别表彰者,取最高项加分。
5、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及参加校外有影响的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团委下发通报并予以加分。
6、大学生在日常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突出,可适当加分,加分以校系两级通报为准。
7、加分上限为100分。
三、加分(二)----行为规范加分
加分(二)=100-所减分数
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没有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者,违反校规校纪者,学生管理部门可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减分。每次通报批评的减分权限为0—5分;受警告处分者减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20分,受记过处分者减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40分。减分按次累加。
2、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即取消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格;取消评校内奖学金资格;取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资格;取消入党、党员转正等资格;取消贫困生受资助资格。学生受到处分的相关文件直接装入学籍档案,毕业时邮寄到工作所在地。
3、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必须减分或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如未执行,同学们可以监督,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举报。
4、寝室内务管理分由各系部依据《东北石油大学秦皇岛校区寝室内务评分标准》执行。
5、行为规范加分上限为100分,不设下限,即下线可为负分。
四、综合测评的评定工作由各系部辅导员负责,每学期评定一次。每个学年度两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分相加除以2,即为本学年度综合测评最后分(取小数点后四位)。综合测评结果应向全专业学生公布,并由学生签字确认。综合测评结果由辅导员负责存档,并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直至学生毕业。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秦皇岛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大学生综合测评分计算方法
(举例)
王大力,男,油工2017-2班学生。某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及加分情况如下:
1、“智育”分
高等数学成绩88分,英语成绩中等,体育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修养成绩90分,计算方法成绩52分,流体力学成绩63分。
2、职务及活动加分
该生担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加25分),系学生会副部长(加20分,但因有其他职务不重复加分),参加全国英语竞赛获国家一等奖(加65分),参加校团委组织开展的辩论赛获二等奖(见通报,加14分)。
3、学生行为规范加分
该生寝室成员内务扣分20,旷课2次(见通报,每次减5分),因偷电受记过处分(见通报,减30分)。
因此该生上半年综合测评
基础分为:
(88 + 75 + 85 + 90 + 52 + 63)/6=453/6=75.50
职务及活动加分为:
25+65+14=104(取上线100)
学生行为规范加分为:
100–20- 5*2 –30 = 40
该学年度第一学期,王大力综合测评分为:
75.50 * 85% + 100 * 10% + 40* 5% =64.175 + 10 + 2= 76.175分
(职务及活动加分上限为100分)
同上,如果该学年度第二学期,王大力综合测评分为72.2356分
则,该学年度,王大力综合测评最后分为:
(76.175+ 72.2356)/ 2 = 74.20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