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校区单身职工宿舍相关费用收取标准的规定
为推动校区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科学化,提高单身宿舍的利用率,降低校区资产运营的成本,经校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单身职工宿舍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和采暖费的收取标准,做出如下规定:
一、未婚单身且不享受学校“两费”补助的职工,免收水费、电费、物业费和采暖费。
二、未婚单身但享受“两费”补助的职工以及离异的单身职工,按照如下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1、单身职工所需支付的水费和电费,按照该套房屋分配的人数,对产生的费用进行平均分摊。
2、单身职工所需支付的物业费和采暖费,由个人居住面积和公共面积(除每个人居住面积外的房屋剩余面积)两部分组成:
1个人居住面积部分,按照个人居住房间的使用面积收取。
2公共面积部分,按照该套房屋分配的人数,实行平均分摊。
三、房屋的具体面积以房屋建筑工程图纸为准。
四、相关费用单价按照秦皇岛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统一标准执行。
东北石油大学秦皇岛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