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秦皇岛校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考试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诚信考试、遏制作弊、杜绝作弊是校区现阶段考试纪律管理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校区将以严肃考风考纪为切入点,以推动考风、学风的建设,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特发布此通知。
一、强化落实,弘扬正气
落实《东北石油大学强化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实施意见》(东油校发〔2020〕53号)文件精神,明确校区和教学系部管理职责,规范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监管程序,提高考风建设效果。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教学系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副主任和学生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系部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督查、考试突发事件和作弊处理等考试工作,及时制止考生的任何违纪、作弊倾向和行为。
2.加强监考教师考前培训,组织全系教师学习《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0〕109号)、《东北石油大学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东油校发〔2023〕45号)等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从考试组织、命题至制卷、监考、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归档等考试环节全过程培训,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
3. 开展诚信考风教育。学生工作部以“诚信考场”为抓手,推进学风、考风建设。通过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分享典型案例,学习《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东油校发〔2016〕82号)、《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东油校发〔2021〕115号)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考试违纪后果,强化学生的荣辱观、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规范监考,从严治考
1.监考教师必须为在职专任教师或机关、教辅、系部等单位的管理人员。
2.监考教师如需更换,应在考前一天办理更换手续,不得私下找人替换,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及时清理考场,督促学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设备,书包、复习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
5.考生进场后,监考教师要清点考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证件。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一前一后监视整个考场。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7.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意图,应立即给予批评或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当场终止其该课程考试,收缴其试卷,收集并保留好与其违纪作弊相关的材料及物品,必要时对与作弊行为密切相关的证据要拍照留证(对手机截屏、替考者等相关证据拍照留证)。监考教师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作弊事实调查书》,学生填写《东北石油大学学生处分检讨书》,监考教师将违纪作弊学生信息及作弊情节如实详细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中,具体处理程序详见《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东油校发〔2021〕115号)。
8.考试结束,监考教师立即回收整理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三、严格执行,违规必究
对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在校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上报总校,并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关于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及其性质的认定细则》(东油校发〔2021〕11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16〕82号)文件进行相应处理。
教务部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