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办公通讯和移动网络的正常使用,以及加强校园环境治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进入我校的通讯运营公司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进入我校的运营公司须经我校同意,并签订服务协议,要制定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服务内容,提供的服务必须优质和高效;
二、各运营公司在我校的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我校的校园规划,不得影响校园环境;
三、各运营公司必须经我校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要有整体部署,要规范管理,否则校方有权制止,因停工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
四、各运营公司之间不得恶意竞争,要加强合作,不得影响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
五、各运营公司要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自行其是,不得影响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各运营公司的设备运转所占用的房屋和使用的电力,应及时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