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卓,女,研究生,副教授。毕业于沈阳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学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教育学硕士学位。国家一级排球裁判员,国家一级健美操裁判员、舞蹈啦啦操一级裁判员,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在分院承担武术课、健美操课教学工作。多年的教学工作中,以“教书育人”为原则,深入教学教法研究,提高课堂的教学质量。课堂中,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运动常识、健身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品德,营造欢快的学习氛围,获得学生的喜爱。
主要科研论文及著作教材 十二篇,参与的课题和参研的专利共计九项。
在校期间获得河北省普通高校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东北石油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质量优秀奖”、河北省教育厅“高校优秀体育教师”、东北石油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学质量优秀奖”。